亲爱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我们终于迎来了济济一堂举行开学典礼的机会,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克服了疫情肆虐的恐慌、独坐电脑前的寂寞和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焦虑,凭借自己艰辛的努力最终来到东吴大讲堂参加本次开学典礼,我谨代表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热烈欢迎各位同学的到来。
我不知道各位同学选择法学专业的原因,有可能是出于对东吴法学光环的仰慕,有可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理想,也有可能只是为了实现父母的愿望,当然也有可能像我当年一样是为了实现开着法拉利在上海外滩兜风的理想。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位同学选择法学专业肯定都希望自己能够学有所成。问题是,法学应该怎样学呢?
法学在本质上属于语言的游戏。用游戏的比喻并不是对法学的贬低,因为人在本质上属于符号的动物,能够玩语言的游戏是人和动物的最本质区别。有人说,人在本质上属于理性的动物。但是,我们发现动物的理性也不差,哈士奇为了实现在外面疯玩的愿望,会在临近家门时像孩子一样在地上撒泼打滚拒绝回家;大猩猩不但能够使用工具,而且能够将工具进行结合去获取食物。有人说,人在本质上属于社会的动物。但是,蚂蚁和蜜蜂也过着有组织的生活,尽管在复杂程度上远逊于人类社会。人确实是在不断寻求和适应社会合作的基础上和大猩猩分道扬镳的,其中最本质的变化就是人能够运用符号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且能够为他人所理解。在座的男同学有朝一日为了求婚,恐怕都必须给未婚妻送一枚戒指。这和雄猩猩为了取悦雌猩猩送给她一个苹果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有当一头雄猩猩用一根木棍在地上画出叁个符号,雌猩猩一看脸红了,因为她知道这叁个符号的意思是“我爱你”,此时大猩猩就变成了人。很遗憾,他们一直画不出这叁个符号。
人是在不知不觉中,为了相互之间的理解、为了经验的传承,终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存,逐渐开始运用符号的。这种符号就表现为语言,语言是各民族由于其内在的命运而获得的一份馈赠。无论哪一个民族,儿童的启蒙都是从识文断字开始的。为了鼓励大家读书,父母经常会引用一句古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实际上是以利相诱,当年父母为了刺激我读书,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好读书,以后就能娶一个上海老婆。”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好好读书就必须娶一个上海老婆。实际上,我们真正需要读书的原因是,世界存在于人的符号中,人是通过符号来理解这个世界的。
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语言一直如影随形。开口说话、落笔写字,似乎已经成为人的本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类都是在不加反思地运用语言,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语言对人的价值。当人类不需要每天都考虑食物来源的时候,人开始对外在世界产生好奇。起初人思考世界的本质问题,发现这个问题不可能有标准答案时,就转而思考人如何认识这个世界的问题,发现还是没有标准答案。在上述探索中,直到非常晚近的时期,人类才认识到很多争论的根源是语言问题。世界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但是世界却存在于人的语言中。语言是人类思维的载体和工具,正如维特根斯坦所指出的:“只要有问题需要问,问题就得用语言来表达。”如果人不能够清晰地理解和认知自己的语言,我们又如何能够运用语言去理解这个世界呢?还是海德格尔说得好:“词语破碎处,无物存在。”
这种语言转向不但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同时也催生了很多天才的哲学家和着名的法学家。语言游戏的观点是天才的典范维特根斯坦提出来的,作为欧洲钢铁大王的儿子,老维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但是他真正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他将父亲留下的巨额遗产全部给了自己的兄弟姐妹,目的是为了追求一种纯粹的思辨生活。之所以没有将遗产捐给穷人,是因为他认为金钱使人堕落,他的兄弟姐妹们已经很堕落了,再堕落一点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穷人乍富会真正地害了他。
老维一生都在和语言作斗争,但是一开始他并没有提出语言游戏的观点,他追求的反而是一种理想的语言文字。老维认为,哲学的目的就是使思想在逻辑上清晰,但是日常语言固有的模糊性使其无法承担这个任务。很多问题的争论都是因为语言的不准确所引发的,因此应该追求一种类似于数学语言的理想语言文字。目标很简单,就是“我们不给一件事物起两个名字,或者给两件事物起一个名字”,但是论证起来并不容易。当老维最终完成《逻辑哲学论》时,他的老师,名满天下的罗素教授赞不绝口。老维在这本书的序言中也自信满满地写下了如下话语:“本书所阐述的真理,在我看来是不可反驳的,并且是确定的。因此我认为问题基本上已经最后解决了。”既然问题已经解决,老维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再在剑桥大学混吃混喝了。于是他选择去奥地利的农村当了几年小学老师,然后又去一个修道院做了几年园丁的助手。但是学术界并没有忘记他,经常有人费尽千辛万苦,在乡村的犄角旮旯里找到他,和他讨论学术问题。经过反复讨论,老维认为哲学没有终结,因此毅然重返剑桥大学开始新的研究。
这次重返使老维从理想语言文字的扫罗,变成了日常语言文字的保罗。在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着作——《哲学研究》中,老维指出,追求理想语言文字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这类似于追求在没有摩擦力的冰面上行走,而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想要行走,摩擦力是必须存在的。因此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这个粗糙的地面就是日常语言文字。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语言从形而上学的使用带回到日常的使用上来。
日常语言文字的模糊性无法从根本上被消除。我们的语言就像一座古代的城市:它是由错综复杂的狭小街道和广场、新新旧旧的房屋,在不同时期作了添补的房屋组成的迷宫。从一个方向走来时你也许知道怎么走,但从另一个方向走到同一个地点时你也许就迷路了。因为语言就是一个游戏,特定时空中存在的语言是人类无目的的自由活动的产物。我们称之为符号、词、语句的东西有无数种不同的用途,而这种多样性并不是一劳永逸地给定了的东西;可以说新的语言游戏产生了,而另外一些则逐渐变得过时并被遗忘。因此我们无须去寻求虚幻的语言本质,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日常语言文字本身。我们要坚决抛弃站在语言之外来理解语言的幻想,因为根本没有语言之外,在外部你就无法呼吸。理解语言的关键不是去想,而是去看。我们应该仔细地去看一个词在具体语言游戏中的用法。每一个符号就其本身而言都是死的,它的生命在于它的使用。
老维的贡献是革命性的,他不但扭转了哲学的研究方向,而且使法学重新焕发了活力,这可能是他始料未及的。孤傲的人一般都是悲观的,老维甚至都不想出版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哲学研究》一书。他在这本书的前言中写道:“我把这些东西发表出来是心存疑虑的。尽管本书是如此贫乏,这个时代又是如此黑暗,给这个或那个人的头脑带来光明也未尝就不可能是本书的命运——但当然,多半是没有可能的。”但是,他忍不住再加了一个“但是”,“如果可能,我希望它会激发某个人自己的思想。”在法学界,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哈特。
当年,哈特放弃日进斗金的律师业务,满怀着对学术研究的热情重返牛津。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哈特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知识结构已经跟不上趟了。一方面,他苦于寻找不到真正的研究方向;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的陈旧,他甚至遭到了学生的怀疑和轻视。哈特在日记中写道:“(一个学生)布朗明确地认为,第一,我是一个傻瓜;第二,我是哲学的守旧者,所以他几乎毫不掩饰对我的轻蔑。我试图保持冷静,但发现自己很难清楚地阐明我的意思,我不禁自我怀疑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的意思。”不久以后,布朗在一张写给哈特的卡片上宣布他将不再参加哈特的任何指导课,因为他认为在房间里独自阅读收获更大。还有什么能比这种事情对大学老师的自尊心伤害更大呢?在哈特去世以后,他的夫人在阅读日记时,仍然为里面表现出来的焦虑和绝望感到震惊。哈特的学生,后来也成为着名哲学家的杰弗里·瓦诺克也回忆说,他们经常在课堂上用新哲学的观点反驳哈特,这常常导致哈特脸色苍白。
哈特渐渐意识到,学生们趋之若鹜的所谓新哲学就是在牛津兴起的日常语言学派,这当然脱离不了老维的影响。尽管老维本人并不想创立一个所谓的学派,他说:“我不能创立一个学派是因为我真的不想被人模仿。无论如何都不想被那些在哲学期刊上发表文章的人效仿。(我只能呲牙!)”但是,他无法阻止崇拜者们聚集在一起自发地操练起来。尽管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几位关键人物都入不了老维的法眼,甚至有人将牛津日常语言学派描述为“维特根斯坦的救世主情节和牛津人自满心态所产生的奇怪私生子”,但这个学派还是出了几位武功不弱的顶尖高手。
哈特开始积极参与日常语言学派的各种学术活动,并受到老维作品的深刻影响。瓦诺克的夫人回忆,哈特读完《哲学研究》后抓着她丈夫的手叫到:“我一晚都没睡!我的脑子里全是这本书。”他甚至把《哲学研究》称之为“我们的圣经。”当哈特将自己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语言哲学的方法结合起来时,他彻底地重生了。哈特意识到法学是语言分析的最好试验田。尽管老维指出语言是一个游戏,但是他同时也指出这个游戏是有规则的。探寻法律语言的游戏规则正是法学的重要任务。在意识到自己的智识优势后,他先前的焦虑转变为对自己学术前景的越来越强的自信感和兴奋感,最终创作出了不朽的名着——《法律的概念》。哈特的重生也使得牛津的法理学重生了,在此之前,牛津的法理学已经被一些人称为是“死气沉沉的酸腐学科”,是“一具尸体”。哈特的贡献使牛津的法理学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说了这么长的一段故事,目的就是为了加深各位同学对法学是语言游戏的理解。法律是通过语词被带出来的,法律表现为一个一个的法条,法条就是一个句子,而句子是由概念和语词组成的。法律人的工作就是在法律语词和案件事实之间建立联系。如果理想语言文字是可欲的,那么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将得到极大的提升,但是很遗憾,理想永远都只是一个理想。法律语词无法脱离和日常语言文字的关联,而日常语言文字固有的模糊性是法学面临的最大挑战。在语词出现模糊的地方,概念晕就开拔了,而在概念晕开拔的地方,疑难案件就产生了。法学永远无法成为像数学一样精确的科学,法学永远给不出最终的标准答案,所能做只是在特定时空下对相关问题的相对好的说明。
法律人的工作就像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信使——赫尔墨斯,他的任务就是来往于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和人世间的凡夫俗子之间,迅速地传递神的消息和指示。因为神的语言和人的语言不同,因此他的传达就不是简单的报导和重复,而是需要翻译和解释。法律人就是通过对法律的解释,使抽象的法条和具体的案件产生关联,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公平和正义。任何解释都是一种理解,而理解是有前见的。同学们的成长环境、知识结构和社会阅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们目前理解的前见。广泛阅读经典着作、认真聆听老师的讲解,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各位同学理解法律问题的前见水平。
在将近叁十年的法学生涯中,我也是一步步地认识到法律语言游戏的困难和魅力。法律中越是普通的语词,其重要性往往就越高,同时其模糊性可能就越大。当我们试图实现公平正义时,我们会发现公平是海神普罗透斯的脸,变幻无常;当我们试图主张权利时,我们会发现权利是法学领域里最大的一条变色龙;当我们试图通过对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法律上确定一种责任时,我们发现“对于因果关系,我们该说的也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我们只是在这团迷雾上加上了一缕缕的轻烟而已。”在法学迷雾的森林里,你想不碰到语词变色龙是不可能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法学是语词变色龙的乐园。
在刚刚完成的一本书中,我和法学领域最狡猾的一条变色龙——“利益”进行了殊死搏斗。它就隐藏在《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中,悄悄地躲在“权利”这条最大的变色龙的旁边。花费将近叁十万字的篇幅,我只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向法院主张法定权利之外的利益保护时,法院无论判决其胜诉,或者败诉,应该如何进行裁判说理。在这本书的扉页,我斗胆篡改了老维的一句名言作为题记。老维的原话是:“凡是能够说的,一定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说的,必须保持沉默。”我将其改为:“法学的困惑是:凡是能够说的,未必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说的,却无法保持沉默。”
两年前的一个下午,我站在老维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剑桥大学叁一学院空荡荡的庭院里,幻想着面色冷峻的老维正朝我走来。如果我问他对我篡改他的名言有何看法,我想他可能会非常冷漠地回答:“语言就是一个游戏,你有玩耍的自由。”这是他的个性!
同学们!欢迎来到法学的语言游戏世界,尽情地玩耍吧!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