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铭莅临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为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师生作了以“智慧司法及其关键问题”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吴俊副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石肖雪讲师与邵聪博士后作为本次讲座的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分为叁个环节,首先是主讲嘉宾胡铭教授的主旨演讲环节。胡铭教授主要分为叁个板块阐述“智慧司法及其关键问题”:(1)智慧司法产生的背景;(2)智慧司法的可能性及其存在的相关缺陷;(3)现代科技引入司法领域的思考。
讲座伊始,胡铭教授先为同学们介绍了智慧司法的产生的国内外相关背景。大数据、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颠覆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书信已经逐渐退出我们的生活“舞台”,一个手机可以轻轻松松搞定很多事情。除此之外,司法也相应发生了改变,比如刑事犯罪中入户盗窃、扒窃已经鲜有发生,证据形态普遍为电子数据而不是书证。但我们也要清楚认识到就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海外研究,国外已经走在我国前列。胡铭教授围绕司法权、科技能力、当事人权利叁大要素在司法体制中的关系,分析现代科技在司法应用的理论逻辑,目的在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现代科技时代,探讨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的理论逻辑和前瞻性问题。胡铭教授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大数据在法院中的运用逐渐广泛,目前全国法院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案件检索,一共查询案件975万件,并可以以每5分钟一次的频率向人民法院大数据和服务平台自动汇聚新的各类数据,全国3520个法院、9277个法庭和海事法庭实现专网连通全覆盖等等。这些数据让在场的同学们对大数据在司法中的运用有了新的了解与认知。
接下来,胡铭教授围绕着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证据制度和原生缺陷来阐述智慧司法的可能性。第一,就程序公正而言,胡铭教授认为将人工智能运用到司法领域,从立案到裁判都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来提高诉讼效率。比如启用二维码自助立案系统,通过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制作庭审笔录,利用人工智能对法律文书进行纠错以及制作裁判文书。我们可以借助网络来实现在线审理或异步审理(即以非同步方式完成诉讼)案件,可以通过网络庭审直播来公开面向大众,通过数据留痕来规范案件审判。这些都是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司法所带来的诉讼效率提高、审判过程公开、裁判结果规范化的影响。第二,在实体公正方面,通过使用大数据引擎——裁判剖析大数据引擎(尝顿)和同案智推大数据引擎(厂笔),来对法律事实进行比对、法律关系进行匹配、法律数据进行校对以及裁判量刑进行参照,从而实现大数据背景下的同案同判。第叁,大数据在证据制度上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电子证据和司法区块链。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电子证据平台,采用数据身份证并实施机构互享。司法区块链是指通过时间、地点、人物、事前、事中、事后等六个维度解决数据生成的认证问题,真正实现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第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暴露了其自身的缺陷,主要有:(1)录入文件本身的更改,系统无法识别;(2)操作规则设置不合理,反而会加剧程序不正义的现象;(3)过程性缺陷:庭审表演的剧场化效应以及程序亲历性价值的折损;(4)结果性缺陷:僵化的裁判结果;(5)本质性缺陷:网络透明性下的信息安全。
最后,胡铭教授抛出了几个对于现代科技引入司法的关键问题,供大家一起思考。胡铭教授提出:国家公权力运行系统引入现代科技技术的保守原则及其相关界限是什么;哪些案件不可以适用智慧司法;由于区域化差异,大数据下的同案同判难以完全实现,应该如何解决该困境;智慧司法对效率的提高导致对公正的损害如何救济;如何规范智能审判技术比如网上陪审员的运用;如何应该实现在线诉讼的全覆盖等等。
第二个环节是与谈人分享心得环节。石肖雪老师谈到自己虽然是研究行政法领域的,但是此次讲座为她开创了全新的视角,受益匪浅,从一个不一样的角度来看待司法领域。邵聪博士后说到自己有幸进入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两个月里就能听到一场对于人工智能的讲座,在惊叹智慧司法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我国证人出庭率低一直以来是刑诉法中的难题,智慧司法打破了传统庭审表演的剧场化效应,证人仅仅凭借一部手机就可以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的效力是否会因此被削弱,这个问题值得去思考。吴俊副教授最后总结发言,说到自己对于法律大数据、人工智能从最开始的回避到如今的接受,智慧司法的问题,没有坚实的教义学基础,只会导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第叁个环节是互动环节。在吴俊副教授诙谐幽默的主持下,现场多名同学与胡铭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提出了自己对于智慧司法的看法与疑惑,胡铭教授耐心解答,并为提出问题的同学们送上了自己亲手签名的《刑事诉讼法》教程作为小礼物。本次讲座持续到接近九点,在一片热烈掌声下落下帷幕,但是大家热情依旧,结束后仍有同学去追问胡铭教授问题。
(供稿:吴佳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