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

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二十一讲:沉伟教授谈“国际投资法的演进:国际视角和中国问题”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986

2018年6月27日18点30分,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沉伟教授在王健法学院础105教室为我校师生举行了一场题为《国际投资法:国际视角和中国问题》讲座。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陈立虎教授主持本次讲座。此外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杨海坤教授、张利民副教授、卜璐副教授、孙国平副教授、周杰老师等几位老师也参与了此次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沉伟教授首先介绍了当今的逆全球化趋势,逆全球化形势下全球经济由一体化转变为碎片化、区域化,沉伟教授将以逆全球化的视角分析国际投资法的演进。

沉伟教授接下来讨论了国际投资法中双边投资协定的中国实践。这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内容。在这一部分,沉教授提出了叁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一,中国目前签订了129个双边投资协定,是世界上签订双边投资协定数量第二多的国家,那么为什么中国要签订如此多的双边投资协定;第二,双边投资协定是为调整国际私人投资关系,保护外国投资者,那么中国签订了大量双边投资协定,相应的外国投资者对我国政府提起的争议数量也应较多,但实际上,此类争议数量较少,产生了“不对称”问题;第叁,中国在国际投资法领域,是规则的制定者、追随者还是像某些西方学者所称,是所谓规则的破坏者。

对于第一个问题,沉伟教授分析道,签订双边投资协定数量较多的国家大多为发达国家,原因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外国投资者;发展中国家,如我国,签订较多双边投资协定是为了向外国投资者发出“信号”,即虽然本国法律制度、司法水平等还并不发达,但有完善的对外投资协定可以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个问题,对于“不对称”的现象,沉伟教授分析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外国投资者较少对我国提起争议是因为我国对外国投资者保护水平较高;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签订的第一代双边投资协定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对相关基本概念的定义是限缩性的,导致外国投资者不能提起争议解决。但是,两种观点都是存在问题的,沉伟教授分析了观点的不合理之处。

对于第叁个问题,沉伟教授认为要以中国的“条约行为”来判断中国在规则制定中的角色。沉伟教授指出,中国在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中,是有自己的立场的。

最后,沉伟教授分析了目前国际投资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改革的原因是国际投资的碎片化发展以及国际投资争议仲裁的结果不确定性,使目前的争议解决机制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沉伟教授指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立场,其他国家的方案也许并不适合中国,在未来我国还需要有自己的方案。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多位老师及同学发言提问,沉伟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提问结束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