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罗马法与私法史研究所顺利举办了第四届罗马法青年论坛。全国研究罗马法的青年学者欢聚一堂,就本次会议主题“现代法的罗马法渊源”展开了热烈讨论。
开幕式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黄文煌老师主持。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方新军教授发表致辞,他表示:青年学者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扎实的语言基础,这是展开深入研究的良好前提。青年学者应当持之以恒地研究罗马法,努力构建涵盖罗马法、私法史以及现代民法的完整知识结构。
本次会议第一单元是基础理论。第一位汇报人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的郭逸豪博士,他以“ius gentium”到“ius inter gentes”的变化为例,简明扼要地叙述了欧洲中世纪的法律到近代万民法概念的转变过程。第二位汇报人是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周维明博士。通过深入解析《十二表法》的起源史料,周博士认为古代近东法可能是研究《十二表法》起源的一条新思路。第三位汇报人是来自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的娄爱华老师。娄老师以研究交付要因抽象问题为切入点,提出要进入罗马时代以罗马人的思维方式去理解罗马法的规则。第四位汇报人是来自扬州大学法学院的柯伟才博士,他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发表了对里森和菲韦格的论题学的理解,他认为里森运用西塞罗和昆体良的论题学分析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当中记载的21个学派的争议并试图证明论题学是古罗马法学家所运用的重要方法。第五位汇报人是广东一律美律师事务所的宗华律师,他从斯多葛哲学的视角,详细考察了古典时期的规则形成与发展过程。本单元的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窦海阳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张长绵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俊老师、澳门大学法学院吴奇琦老师分别就五位汇报人的汇报一一评述,交流探讨。
本次会议第二单元是债法部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窦海阳博士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的田方芳博士的论文主题是《罗马法中“砍伐树木”的相关规定渊源》,她清晰明了地详述了罗马人在法律上对于“树木砍伐”的规制措施。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齐云老师在《论罗马法中的有利于债务人原则》中探讨了“有利于债务人原则”影响优士丁尼法中具体制度的方式以及该原则对于后世的影响。河南大学法学院的蒋军洲老师的论文题目是《合同客体理论的浮沉与中国法再造》,他从中国法语境下合同客体的问题出发,结合合同客体理论内容,探索如何再造中国法。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肖俊博士在《承揽受领行为研究—APROBATIO OPERIS到<合同法>第261条的观察》中,以承揽受领行为为基础,考察了该行为从aprobatio到《合同法》第261条的规范变化过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东海老师报告了《<合同法>第402条评注》,多维度剖析了我国《合同法》中的隐名代理制度。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飞、厦门大学法学院陈帮锋老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铁英依次进行了点评。
本次会议第三单元是人法,由河南大学法学院蒋军洲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张长绵老师、华侨大学法学院李飞老师、厦门大学法学院陈帮锋老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徐铁英老师、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王华老师,分别以“SERVIRE SERVITUTEM的含义变迁和市民奴隶假说”、“浪费人制度疏证”、“《民法总则》第16条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论收养法律关系的主体—基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考察”、“合伙(Sociedade)制度历史梳理—从罗马法到澳门民商法”为主题进行发言,扬州大学法学院柯伟才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晓敏老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陈逸飞老师对以上五位汇报人的汇报进行了评议。
本次会议第四部分是物法及其他,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齐云老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老师着重梳理了人役权、用益权、居住权叁种权利的演进过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陈晓敏老师在会上讨论了装饰装修附合时承租人的补偿请求权。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杜志勇博士从罗马法到现代法解析论述了绿色原则视阀下农村土地改良责任研究。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陈逸飞博士以我国对“法国第叁人撤销之诉”借鉴为例,探索两岸叁地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罗马法渊源。苏州大学黄文煌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东海老师、上海交通大学肖俊老师担任与谈人。
在闭幕式上,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娄爱华老师对会议进行了学术总结,并表达了对全国罗马法学者进一步精进研究的祝愿。本次会议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