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苏州市包括常熟、昆山法宣领导小组和市委政法委在内的12个单位和7名个人荣获先进。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表彰对象为,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和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单位,以及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干部群众、基层法治工作者等。全国表彰推荐工作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经过逐级申报、组织评审、审议公示后产生。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编纂民法典”以来,方新军院长作为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社科院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各项工作。在《民法典》颁布以后,方新军院长作为江苏省民法典宣讲团的核心成员,为社会各界开设民法典讲座140余场次。其中既包括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州市政府、盐城市政府、江阴市政府、张家港市政府、苏州市政法委、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政法委、泰州市政法委、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律协等党委、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也包括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街道、苏州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等基层组织,同时还包括安徽铜陵有色冶金公司、淮北矿务局等大型国企。开设讲座的范围既包括江苏省,也包括上海市、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等省域的各级组织。通过这些讲座,方新军院长为普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在社会上获得了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