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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0年年会在苏州成功举办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1744

 1218日,由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0年年会在苏州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苏州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周高参加会议。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韩长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以及浙江、安徽等地高院破产审判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来自全省高校、省公司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单位、全省法院、全省破产管理人系统以及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本次大会设六个环节:开幕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专家顾问聘任仪式及主旨演讲、主题发言、开放式交流及闭幕式。

&苍产蝉辫;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依托单位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本次会议承办单位为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年会主题为“六稳”“六保”政策背景下公司破产挽救制度的理论与实务。会议选举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为研究会会长、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院长方新军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研究会聘请杜万华副主任、王欣新教授、韩长印教授为专家顾问。会议还举行了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对获奖论文予以表彰,并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阶段  开幕式

&苍产蝉辫;开幕式上,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苏州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周高致辞。开幕式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主持。

&苍产蝉辫;周高代表苏州大学师生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曾参与承办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与金融问题专题研讨会”,并与破产法学界知名院校、机构保持良好学术交流。苏州大学将继续推动学院持续为破产法治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丰富的研究成果,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六保”添砖加瓦。

&苍产蝉辫;夏道虎在致辞中指出,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高质量的司法实践积累,也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学研究支撑。希望破产法学研究会立足江苏破产工作实践,深入开展研究、交流和探讨,不断推动破产法学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省法院将全力以赴支持研究会工作,为破产法学研究搭建更多平台,提供更为丰富的研究素材和研究成果,推动江苏破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发展,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审判理论体系,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苍产蝉辫;周继业在致辞中,对研究会工作提出叁点期望,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在重大国家战略方面及时跟进,积极参与破产法修订工作,推动解决阻碍破产法律制度实施的体制机制障碍,广泛开展破产法治和破产文化宣传。叁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跨学科交流互动,不断提升研究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重视破产法学法律人才梯队的培养。


第二阶段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苍产蝉辫;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院长方新军主持。大会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会议选举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为会长,方新军为常务副会长,夏正芳、李红建、曹扬文、董学立、吴英姿、王建文、何旺翔、姚志坚、包刚、蒋飞、韩学艳、车捷、张利军等13位同志为副会长,选举李荐、刘思萱为秘书长,选举李中原等37位同志为常务理事,选举赵毅等98位同志为理事。

方新军代表研究会筹备组,向大会报告了研究会筹备工作情况。

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处长曹联合到会指导。



投票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苍产蝉辫;当选会长李玉生对与会代表的信任与重托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将团结带领研究会全体同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主动接受省法学会的各项领导,牢记研究会宗旨初心,以奋进有为、勇于担当的精神面貌,着力提升研究会学术研究能力和服务实践能力,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添砖加瓦、保驾护航,并围绕凝心聚力促发展、尽心尽力做研究、齐心协力抓建设介绍了工作打算。


第三阶段  专家顾问聘任仪式及主旨演讲

&苍产蝉辫;研究会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韩长印等叁位专家为顾问。叁位专家以及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中原作了主旨演讲。第叁阶段会议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院长方新军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玉生为杜万华、王欣新、韩长印叁位顾问颁发聘书。

&苍产蝉辫;杜万华围绕“我国破产审判工作功能的再认识”作了主旨演讲,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破产审判工作在引领市场投资方向、服务小微公司发展、完善现代公司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六个方面的功能,要重点做好审判专业化、执行转破产、府院协调联动、管理人管理、审判工作运行、审判信息化、跨境破产协调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并就公司破产法修订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苍产蝉辫;王欣新围绕“民法典与破产法的制度差异与衔接”作了主旨演讲,从调整对象、立法目的、适用原则和规则等方面分析了民法典与破产法的差异,并列举了相应典型例证,进行深入剖析。王欣新建议,在将来的公司破产法修订中,可以引入民法典中相关规定。

&苍产蝉辫;韩长印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样本,围绕“自然人破产若干疑难问题”作了主旨演讲,提出了免责考验期的设置、限制高消费引发的交易行为撤销、深圳债务人高消费约束的异地适用问题、债务人死亡引发的个人破产程序与继承交叉、债权申报的实际操作等若干疑难问题及相关解决建议。

&苍产蝉辫;李中原教授围绕“破产法在程序和实体上有待研究的若干问题”作了主旨演讲,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指出了现行公司破产法存在的制度缺失,同时认为,民法和破产法的理论基础在取回权、撤销权等方面是互通的,尤其是担保行为的撤销,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需要进一步研究。此外,连带债务在破产法中的实践问题引起的重视不足,有待破产法理论及立法层面的进一步完善。



第四阶段  主题发言

&苍产蝉辫;会上,12位嘉宾围绕我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作了主题发言。主题发言分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重整制度基础理论与实务,第二单元主题为破产制度实施热点问题研究,每单元6位嘉宾发言。

&苍产蝉辫;第一单元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志坚主持,与谈人为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学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莹。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旺翔,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陆晓燕,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朱卫芳,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江苏叁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戎浩军,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瑜,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牟森琳作了主题发言。

&苍产蝉辫;何旺翔发言的主题为“破产重整制度再认识:价值目标、基本原则和设计理念”,提出重整制度价值目标应设定为公司价值最大化,与此同时,立法者亦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进行适当制度设计。意思自治原则应为破产重整制度的基本原则,并辅以司法适度介入。当下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设计理念应为重整促进,但防止重整滥用问题亦不可忽视。

&苍产蝉辫;陆晓燕发言的主题是“社会权力之作用机理——以‘市场化破产’为视域”,从法理学的角度解读破产程序的运作和作用,对“社会权力”进行解构,认为群体性社会权力在“市场化破产”中的空间,系将破产决策职能向体制外移转,由各类利益群体及其成员自治,并从市场化破产的角度对社会权力之构成和运行进行了剖析。

&苍产蝉辫;朱卫芳发言的主题是“破产预重整制度在我国适用的价值、实践与改进”,结合实践困惑,建议将来的立法能够就预重整的启动程序、法院对预重整的批准条件、预重整的法律效力、预重整与重整的衔接、预重整程序失败后的处理等问题加以明确。

&苍产蝉辫;戎浩军发言的主题是“论重整价值、重整可行性的识别体系与运用”,介绍了实践中识别重整价值的几种做法,认为SWOT分析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判断方法,可以从债务人内部环境、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判断公司重整价值,并综合投资人的实力、债务人出资人的配合度、重整计划合法性、地方融资环境等方面判断重整可行性。

&苍产蝉辫;蒋瑜发言的主题为“续建共益债务与优先权冲突的分析与解决——以出借方为视角”,分析了房地产公司破产复工续建过程中融资困境的产生原因和复工续建工程款的性质问题,并从出借人的心理入手,提出了解决复工续建融资难问题的方法。

&苍产蝉辫;牟森琳发言的主题是“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股权质押解除法律问题研究——以江苏磐宇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为视角”,介绍了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融资背景下的股权质押解除过程中的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并分析了解决这一冲突的可行路径。

&苍产蝉辫;韩学艳在与谈中,肯定了以上发言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启发性,强调了府院联动机制在公司重整过程中的重要性,并认为预重整制度虽尚无明确操作规则,但该项制度不仅具有现实必要性,更是一份职业担当。

&苍产蝉辫;李莹在与谈中,强调重整制度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并应防范司法权力滥用。

&苍产蝉辫;第二单元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敏主持,与谈人为南京大学法学院特任副研究员张力毅,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卫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荃,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杨磊,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陆诚,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范凌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俞昌盛作了主题发言。

&苍产蝉辫;陈荃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课题组发言的主题是“江苏法院‘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阶段性情况报告”,介绍了江苏各地法院试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以及各地法院试点工作的主要模式和主要做法。

&苍产蝉辫;王静发言的主题是“听审请求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保障与实现——以实质合并为视角”,指出听审请求权是公正审判请求权的核心内容,也是最低限度程序正义的要求,并通过对域外实质合并破产案件的分析,总结出可供我国参考借鉴的实质合并案件通知标准、听审请求权的保障方式和异议权利人的救济途径。

&苍产蝉辫;杨磊发言的主题是“破产程序中利息之债的保证责任研究——基于200篇裁判文书的分析”,指出破产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存在的相关冲突,并基于案例统计归纳出实践中不同的做法,并从立法论的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苍产蝉辫;陆诚发言的主题是“房地产建筑公司破产时挂靠工程款之解决路径初探——以被挂靠人为视角”,从其承办的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手,分析了案件中遇到的挂靠工程款处理问题,并总结出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

&苍产蝉辫;范凌杰发言的主题是“破产程序中的股东出资追收问题研究”,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入手,厘清“股东清算义务”与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有关人员法定义务”的区别,并对破产清算中债务人股东何时应当承担股东清算责任进行了分析。

&苍产蝉辫;俞昌盛发言的主题是“破产金融概述与实证研究”,通过群案研究的实证方法总结了我国破产实践中金融机构介入破产程序的几种方式,提出了金融担保和破产管理人职业保险在破产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苍产蝉辫;张力毅在与谈中,针对个人破产制度,期望能够将该制度划分为个人破产清算和个人破产重整两种程序,进行差异化制度设计,加强对自然人债务人人权的保护;针对听审请求权,认为诉讼中的程序性权利与非诉程序的兼容性、权利保护与程序效率的平衡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苍产蝉辫;吴卫华在与谈中,认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取得工程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仍需进行个案判断,并就破产金融问题,提出了建立“府院银叁方联动机制”等期望。

第五阶段  开放式交流


&苍产蝉辫;开放式交流环节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副教授刘思萱主持,主题是公司重整价值识别有关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学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荐,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荣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郝振,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尹悦红,宿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体实参与交流。

徐阳光发言

董学立发言

王雄飞发言

杨静发言

李荐发言

郝振发言

荣艳发言

尹悦红发言

吴体实发言

朱志亮发言


第六阶段  闭幕式

&苍产蝉辫;闭幕式上,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会副会长董学立宣读了研究会2020年年会优秀论文表彰决定。研究会秘书长刘思萱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徐阳光共同签署了研究会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战略合作协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作了会议总结,并宣布了研究会2021年年会承办单位。

&苍产蝉辫;董学立宣读研究会2020年年会优秀论文表彰决定。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155篇,经专家评委会认真审读、评选,最终评出一等奖11篇,二等奖16篇,叁等奖16篇,优秀青年论文奖20篇,共计63篇。

&苍产蝉辫;夏正芳作会议总结,并宣布研究会2021年年会承办单位。本次会议,与会嘉宾畅所欲言,砥砺思想,集思广益,就公司破产法修订、破产法与民法典衔接、债务人重整价值识别、个人破产等方面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为丰富破产法学理论,推进破产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