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财产权保障之挑战——台湾年金改革争议的公法原理与实践问题
主讲人:陈新民 台湾大学兼任教授
主持人:黄学贤 王健法学院教授
时间:2017年3月1日(周叁)下午4:00
地点:王健法学院东吴大讲堂
主讲人介绍:
陈新民,“台湾法律”学者,专攻领域为宪法及行政法,是台湾公法法学界的知名学者。现任台湾大学兼任教授,2008年10月经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特任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其个人特性总是在“大法官解释”中的意见书开头附上一段中国或外国的名言佳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