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

“东吴法学青年讲坛”第二讲:理性对待积极刑法立法观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1083

2017年5月24日上午9点, “东吴法学青年讲坛” 第二讲在王健法学院二楼大会议室(B201)举行。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荣功教授,其演讲主题为“理性对待积极刑法立法观”。讲座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彭文华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的骆群教授、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刑法教研室钱叶六教授、陈珊珊副教授、朱嘉珺博士以及数十名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何荣功教授首先介绍了刑法立法活性化与积极刑法立法观的确立。何教授认为,所谓积极刑法立法观,是与传统的保守、消极、被动、节制的刑法观相对应的,在本质上属于能动刑法观,强调刑法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表现为刑法干预范围的积极扩张与刑罚处罚的早期化。接着,何教授详细阐述了积极刑法立法观的规范表现,如行为构成要件的大量采用、预防刑法从碎片化条款到体系化罪名的转变、犯罪入罪门槛降低与犯罪圈的扩大等。其后,何教授分析了积极刑法立法观的实践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他认为,积极刑法立法观有其合理性,如体现了社会需求、民主政治,强调了刑法的象征性,弥补了规范有效性的不足,等等。但是,积极刑法立法观并非不存在问题。例如,积极刑法立法观是不是迎合了时代需求?是不是符合时代精神?能否作为解决社会问题重点以及优先考虑的方向?能否充分发挥刑法的功能?等等,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究。


何教授最后指出,积极的刑法立法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立法上整体推进积极刑法立法观,难以认为是妥当的。同时,恐怖主义等新型犯罪为刑法立法提供了新命题,应当警惕面向幽暗发展的刑事政策。

在讲座中,何教授始终以一位学者的良知,就积极刑法立法观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他在讲座中结合了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其幽默诙谐、生动有趣的语言,使晦涩、深奥的刑法立法问题变得通俗易懂,不时赢得阵阵掌声。

在提问环节,现场气氛十分活跃。面对师生提出的各种困惑,何荣功教授一一作了详尽解答,他对学生所提出问题的专业性与深度表示赞赏与肯定。在本场讲座即将结束之际,彭文华教授、陈珊珊副教授、朱嘉郡博士、骆群教授分别向何荣功教授致以真诚谢意,表示聆听此次讲座受益匪浅,并期待他有机会再次莅临。


(供稿:刘昊  审稿:彭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