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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二十四讲):动产担保物权法的编纂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989

2018年9月26日晚,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董学立教授为我们带来以“动产担保物权的编纂”为题的讲座,主持人是方新军院长,与谈人张鹏教授。  

董教授以“切块说”和“刨层说”形象地比喻了我国动产担保物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其中“切块说”是指动产担保物权的叁分,“刨层说”是指每一类担保物权所规定的内容,以一定的部分相似的方式分层叙述,这导致了叁个问题:缺乏统一的准用规范、缺乏统一的登记制度、缺乏统一的优先秩序规则。

在第一个问题的解决上,董教授将叁种权力分层进行介绍,点出叁种权利的规定中“同词不同意”以及“同意不同词”的现象,同时叁种权力有其各自的特殊性,同样有大量的共性,所以,董教授建议将其“提取公因式”,共性统一编入一般规则之中,以统一的准用规范为纽带将担保物权相连接,从而使体系更加具有条理性。在第二个问题的解决上,董教授提出应建立统一登记制度,其意在将动产的担保程序简化,从而提高运行效率。而对于第叁个问题,优先秩序被更多的应用在破产情境下,我国物权法上对各担保物权的优先性有部分说明,但不否认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董教授讲授完毕后,方院长将其内容梗概进行了大致讲述,并就担保物权内部体系的协调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鹏教授也就“物权法定”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与董教授进行了讨论,董教授认为用益物权本身因权力的用途而设定,故具有多样性,而权利法定相对来讲并不应适用于此;而张鹏教授则是支持物权法定,两方因剖析的方面不同,是故结论也有所差异,但无对错之分。

最后,在掌声之中,本次讲座落下帷幕。


(供稿: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