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第二届五校民法论坛“代理”制度理论研讨会在苏州市东山宾馆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与江苏坤象律师事务所主办。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各大高校法律院所的4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代理制度”的主题,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深入交流与研讨。
10月28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张鹏教授主持。开幕式中,首先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发言,他回顾了召开五校民法论坛的历史渊源。张谷教授指出,任何学科都有功利性因素,但是就民法典而言,立法的科学性因素是第一位的,个人的看法在现阶段不一定会获得尊重,但仍应以真理为标准来进行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讨论。北京大学法学院葛云松教授在致辞中,重申了法学研究的科学性价值,提出法学的根本追求是成为具有社会价值的学术理论,在妥协的过程中不忘初心,让研究成果为今后更好地立法做准备。华东政法大学金可可教授发言,认为五校民法论坛就是要联合志同道合的朋友,做志同道合的事,并且为论坛的再次举办提出更高的学术要求。最后,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方新军教授代表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对所有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介绍了本次研讨会以“代理制度”为主题的意义所在,希望本次会议能够将国内代理制度的研究往前推进一步。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进入第一板块“代理的基本问题”的讨论,由华东政法大学杨代雄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娄爱华副教授先后做了《区分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的方法与意义》、《谈谈“被代理人名义”》和《告别功能主义:重申授权行为的抽象性》的主旨发言。叶金强教授、方新军教授、张谷教授、金可可教授先后做了评议。
与会代表稍作休息后,论坛进入第二板块“无权代理问题”的讨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峰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葛云松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金可可教授分别作了《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人之履行责任》的报告。在自由讨论环节,金可可教授、石佳友教授、王浩讲师纷纷发表了自己的学术看法。
10月28日下午,论坛进入第叁板块“代理的意思瑕疵问题”,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王浩讲师,南京大学法学院尚连杰助理研究员分别作了《代理的本质与意思瑕疵》与《意定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瑕疵及其效果》的报告。报告中对于代理权授予与代理行为的关系、代理行为的效力是否会受意思瑕疵的影响等问题引起了现场学者们的激烈讨论,金可可教授、茅少伟助理教授、葛云松教授、张谷教授、许德峰教授、纪海龙副教授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
稍作休息后,论坛进入第四板块“代理的其他问题”,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峰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双根副教授、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方新军教授分别作了《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及其效力》与《复代理的解释论问题》的报告,张谷教授、许德峰教授、纪海龙副教授分别对报告进行了评议。
10月29日上午,与会代表进行了圆桌自由讨论,主要围绕“代理制度解释问题”、“代理制度民法教学问题”进行研讨,浙江大学法学院陆青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柯伟才助理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贺栩栩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茅少伟助理教授纷纷进行了主题发言。
在每个研讨单元中,各位专家学者的观点精彩纷呈,与会代表现场积极提问,会场气氛十分活跃。
论坛学术总结环节由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麻豆李中原教授主持。张谷教授对大会进行了学术总结,首先对东道主各位领导和师生的辛勤劳动和精心安排表示感谢,同时结合如今民法学界发展等背景,对今天论坛上各位学者头脑风暴下提出的各种观点进行了称赞,也希望大家回去之后能够在这些问题的启迪下不断深入研究。最后,方新军教授也作为东道主感谢各位专家学者莅临苏州传经送宝并在本次论坛上提出了如此之多充满智慧的观点,希望五校民法论坛在未来能够越办越好。
在圆满完成论坛的各项议程后,第二届五校民法论坛顺利闭幕!